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元旦休市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正常交易。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所有商品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8:55-8:59),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为防范市场风险,本公司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决定:
一. 自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交易所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 上海期货交易所: 石油沥青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3.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油、玉米、棕榈油、玉米淀粉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乙二醇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焦炭、焦煤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铁矿石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4. 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菜籽粕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PTA、甲醇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二. 自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交易所部分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进行如下调整:
1. 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3.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油、玉米、棕榈油、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4. 郑州商品交易所: 维持不变。
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三. 自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幅度进行如下调整:
1. 上海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3. 大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 郑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