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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比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9-03-11    

    致广大客户:

    由期货日报主办,大赛指定交易商协办的第十三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即将举行,中衍期货有限公司作为本届大赛的指定交易商之一,现将大赛相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参赛时间
      
    参赛者报名时间: 201931日—926
      
          间: 2019年329日—927日      

    二、参赛须知

    1.本届大赛为期货实盘账户交易比赛,参赛者自行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须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指定交易商(期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2.本届大赛组委会由期货日报及本届大赛指定交易商等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期货交易所有关业务部门应邀组成本届大赛的“三公”审核委员会。

    3.指定交易商是作为本届大赛协办方的期货公司,只有指定交易商的客户才有资格参加比赛,指定交易商须为参赛者提供参赛报名、交易、咨询等服务。

    4.本届大赛的轻量组不设置最低参赛资金(权益)门槛,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者的参赛权益(参赛日的“上日权益”+“当日入金”)大小以及交易模式分为四个基础小组分别进行比赛。四个基础小组分别为:轻量组、重量组、基金组、量化组,四个小组划分标准如下:

    组别

    划分标准

    轻量组

    参赛权益100万元以下

    重量组

    参赛权益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基金组

    参赛权益500万元(含)以上

    量化组

    有完整的量化策略,全自动、半自动计算机下单,参赛权益20万元(含)以上

    5.轻量组、重量组、基金组按照参赛权益自动分组,参加量化组需要在报名时特别标注。

    6.根据不同标准,从四个小组里面选取符合条件的参赛账户进行多个单项组奖项的排名,参加单项组中的对冲套利组以及机构组的参赛账户需要在报名时特别标注。机构组参赛权益须大于等于100万。

    7.比赛期间参赛账户可以出入金,但出金当日的当日权益以及日均可用资金低于所在小组的划分标准,原则上按“降组”处理,成绩继续保留。量化组账户出金当日的当日权益以及日均可用资金低于20万元,则划到轻量组继续参加比赛,成绩保留。机构组参赛账户出金当日的当日权益及日均可用资金低于100万元,不得继续参与机构组排名,但可继续在相应的基础组继续参赛。

    8.当比赛期间参赛者通过入金或者盈利,使得当日权益达到更高一级小组参赛门槛,不更换参赛组别;如果参赛者要求更换参赛组别,则须按重新参赛处理,之前成绩作废。

    9.参赛者主动退赛,须向指定交易商申请,退赛时其比赛成绩作废。该账户退赛之后,当年不得再次参加比赛。

    10.参赛账户在本届大赛结束时的单位累计净值小于1.0或者最大本金收益率为负,不得参加本届大赛任何奖项的评定。比赛结束后,轻量组单位累计净值大于等于1.5或者最大本金收益率大于等于50%,重量组、基金组、量化组单位累计净值大于等于1.2或者最大本金收益率大于等于20%的账户,均可获得“业绩鉴定”荣誉证书。

    11.“操作指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12. 一个参赛者或者交易团队在一个比赛基础组中只允许有一个账户进行比赛(包括操作指导);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符合规定之外的参赛账户比赛成绩。

    13.比赛最后一天,参赛者可以继续保留持仓,但当日权益按照收盘价计算,并以此计算成绩进行排名。

    14.参赛账户通过交易不活跃合约获取利润并对成绩贡献较大,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账户的比赛成绩,并做退赛处理。不活跃合约的界定权在大赛审核委员会。

    15.参赛者报名之后,从有持仓或者有交易的交易日开始统计参赛成绩,并计入排名。只报名参赛,没有持仓或者没有交易,不计入排名。

    16.为保证比赛成绩的公正,参赛者的交易、比赛成绩需接受大赛组委会、审核委员会及整个市场的审核监督。

    17.大赛审核委员会确定参赛选手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发现指定交易 商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指定交易商资格并公示,该指定交易商名下的所有参赛者亦全部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指定交易商承担。

    三、奖项设置以及排名方法

    1.基础组奖项

    组别

    冠、亚、季军奖项(税前)

    4-10(税前)

    轻量组

    10万、5万、3万、奖杯、证书

    价值5000元奖品、证书

    重量组

    10万、5万、3万、奖杯、证书

    价值5000元奖品、证书

    基金组

    10万、5万、3万、奖杯、证书

    价值5000元奖品、证书

    量化组

    10万、5万、3万、奖杯、证书

    价值5000元奖品、证书

    2.基础组排名方法

    组别

    排名方式

    计算方法

    轻量组

    综合得分

    综合分=单位累计净值得分*35%+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35%+回撤率得分*10%+累计净利润得分*20%

    重量组

    综合得分

    综合分=单位累计净值得分*30%+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30%+回撤率得分*15%+累计净利润得分*25%

    基金组

    综合得分

    综合分=单位累计净值得分*25%+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25%+回撤率得分*20%+累计净利润得分*30%

    量化组

    综合得分

    综合分=单位累计净值得分*25%+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25%+回撤率得分*20%+累计净利润得分*30%

    3.对冲套利组

     

    奖项

    前十名

    排名方式

    计算方法

    优秀对冲套利交易奖

    奖杯、证书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单位累计净值得分*25%+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25%+回撤率得分*20%+累计净利润得分*30%

    注:参加该奖项排名须在报名参赛时选择交易模式为“对冲套利”。

     

    每日结算后参赛账户轧差后的单边持仓保证金/总权益≤10%;每日结算后参赛账户轧差后的单边持仓保证金/总持仓保证金≤40%;对冲套利类策略交易对净利润贡献度≥70%(由系统识别判定,人工复核);无参赛资金门槛。

     

    分项指标的得分计算参照本规则第1112条。

    4.期权组

    奖项

    前十名

    排名方式

    计算方法

    优秀商品期权交易奖

    奖杯、证书

    综合得分

    商品期权综合得分=(期权净利润得分1*50%+期权净利润得分2*50%)*70%+(权利金收益率得分1*50%+权利金收益率得分2*50%)*30%

    1.大赛组委会从大赛所有参赛账户中自动选取账户进行统计排名,参赛者不需要单独报名。凡是报名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并且交易有商品期权,均可自动进入排名系统。股指etf期权不在该奖项涵盖范围之内。比赛期间如遇新增期权品种上市,则参赛账户在该期权品种的交易自动纳入成绩统计。所有最终获奖账户,累计权利金收益率不得低于10%,有期权成交(开仓或平仓)的交易日不得低于10天。比赛最后一天的排名,将剔除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赛账户。

    2.期权净利润得分1=账户累计期权净利润/所有期权账户最大累计期权净利润*100

    期权净利润得分2=100-(账户期权净利润排名-1)*(100/参加排名人数)

    权利金收益率得分1=账户权利金收益率/所有期权账户最大权利金收益率*100

    权利金收益率得分2=100-(账户期权权利金收益率排名-1)*(100/参加排名人数)

    权利金收益率=账户期权累计净利润/累计开仓权利金*100

    期权净利润为负,则期权净利润得分和权利金收益率得分均为0

     5.机构组

    奖项

    前十名

    排名方式

     

    优秀机构交易奖

    奖杯、证书

    参与该奖项排名的账户包括:私募产品账户、期货公司资管账户、其他以机构名义参赛的账户。通过参赛账户比赛期间的累计净值变化率由高到低排名。

     

    6.单类品种组

    组别

    1-3

    收益额组

    奖杯、证书

    金融期货组

    奖杯、证书

    工业组

    奖杯、证书

    贵金属组

    奖杯、证书

    农副组

    奖杯、证书

    能化组

    奖杯、证书

    7.单类品种组排名方法

    组别

    排名方式

    收益额组

    所有参赛账户中累计净利润从高到低排名

    金融期货组

    相关品种累计成交额占比大于账户总成交额80%的账户有资格参加评选,按照账户单位累计净值从高到低排名。

    工业组

    贵金属组

    农副组

    能化组

    8.单类品种组品种分类

    组别

    包含品种

    金融期货组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工业组

    铜、锌、铝、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卷、纸浆、硅铁、锰硅、玻璃、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

    贵金属组

    黄金、白银

    农副组

    强麦、普麦、棉花、早籼稻、晚籼稻、白糖、油菜籽、菜籽油、菜籽粕、粳稻、棉纱、苹果、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玉米淀粉

    能化组

    原油、天胶、燃料油、沥青、PTA、甲醇、动力煤、聚氯乙烯、聚乙烯、焦炭、焦煤、聚丙烯、乙二醇

    9.长期稳定盈利组

    奖项

    10

    排名方式

     

    长期稳定盈利奖

    奖杯、证书

     

    必须参加第十三届比赛才有资格进行该奖项评定。

    通过第三届大赛以来的历届参赛名次换算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名。同一届比赛不同组别的多个奖项,成绩不累计,可取最好成绩。

    同一参赛者的同一参赛账号的多届参赛成绩,系统自动统计后累计,同一参赛者的不同参赛账号的多届成绩,须参赛者自行在大赛官网进行成绩合并,或者向指定交易商、组委会申报账户合并,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累计成绩。

    比赛成绩换算得分细则如下:(基础组包含:轻量组、重量组、基金组、量化组)

    所获奖项

    得分

    获一次基础小组冠军

    100

    获一次基础小组亚军

    90

    获一次基础小组季军

    80

    获一次基础小组4-10

    75-45(依次减少5分)

    获一次基础小组11-20

    40

    获一次单项组1-3

    70/65/60

    获一次轻量组净值1.5以上(含)

    30

    获一次其他基础组净值1.2以上(含)

    30

     

     

    10.累计净值的计算方法

    P=P1*P2*P3.....*Pn,其中P为累计净值,Pn为当日净值,Pn的计算按(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的值分三种情况:

    a.(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出金按盘后,入金按盘前:

    当日净值=(当日权益+当日出金)/(上日权益+当日入金)

    b.(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当日净值=1

    c.(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出金按盘后,入金按盘后:

    当日净值=(当日权益-当日入金+当日出金)/(上日权益)

    注:如果计算出的当日净值<0,则按客户退赛重新参赛处理。杂项资金均按盘后出入金处理。

    11.各项指标得分计算方法:

    指标

    计算方式

    账户单位累计净值得分

    (账户单位累计净值/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净值*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累计净值在该组的排名。

    最大回撤率得分

    (n+1—名次)/n*10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最大回撤率在该组的排名。

    累计净利润得分

    (账户累计净利润/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净利润*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累计净利润在该组的排名。

    最大本金收益率得分

    账户最大本金收益率/该组所有账户中最高的最大本金收益率*100

    12.最大回撤率的计算

    历史最大回撤率=max【(历史最大累计净值-当日累计净值)/历史最大累计净值】

    13.最大本金收益率计算方法

    最大本金收益率=累计净利润/最大投入本金

    注:“最大投入本金”的统计,需要剔除净利润和出入金对最大本金的影响。

    四、风险及免责条款

    1 .本届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和认真态度竭力保证大赛顺利进行,但对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情况所导致的风险,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权益及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担保。

    2.参赛者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相关密码,如因密码丢失或被破解所导致的账户被窃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届大赛由第十三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组委会负责运行,大赛的规则以及各项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大赛组委会对比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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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