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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液化石油气期货定于2020330日(星期一)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现将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3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2102PG2103。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液化石油气期货新合约上市首日公司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公司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4%,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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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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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