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衍期货官方网站!
  • 登录/注册
  • 智能客服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881117
  • 公告栏目

    公告栏目
    交易所公告

    关于修改碳酸锂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广期所发〔2024〕336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合约》《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广州期货交易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其中,《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修改适用于碳酸锂期货2512合约及以后合约,《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第十条及《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合约》的修改自2024年12月17日结算时起实施,其他修改自2024年12月17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期权业务细则

          2.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合约

          3.碳酸锂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12月6日


    微信公众号

    关注中衍资讯
    关注官方微信

    在线客服

    4006881117服务时间:8:30-17:00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