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47号
《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锰硅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适用于硅铁期货2502及后续合约,自2024年11月7日起施行。《郑州商品交易所锰硅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适用于锰硅期货2502及后续合约,自2024年11月7日起施行。《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适用于相应品种全部合约,自2024年11月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锰硅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锰硅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5.《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6.《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7.《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8.《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2.《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
附件4.《郑州商品交易所锰硅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
附件5.《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6.《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
附件8.《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