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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调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尊敬的投资者:

    一、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标准作如下调整:

    交易所

    期货品种(合约)

    调整时间

    保证金比例

    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所保证金

    公司保证金

    上海期货

    交易所

    黄金

    2022年3月9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

    10%

    12%

    8%

    铜、铝

    12%

    15%

    10%

    国际铜

    12%

    17%

    10%

    锌、铅

    14%

    17%

    12%

    纸浆、低硫燃料油

    15%

    18%

     

    13%

     

    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

    15%

    19%

     

    13%

     

    郑州商品

    交易所

    动力煤(2206-2303合约)

    2022年3月10结算时起

     

     

    50%

     

     

     

     

    53%

     

     

    不变

    二、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22年3月10日交易(即3月9日晚夜盘)起,上调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8、NI2209合约,锡期货SN2204、SN2205、SN2206、SN2207合约,不锈钢期货SS2204、SS2205、SS2206、SS2207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我公司将同步进行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2、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22年3月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上调菜粕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我公司将同步进行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2)自2022年3月10日起,上调硅铁期货2205合约和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我公司将同步进行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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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