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11月份即将来临,根据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中金所、能源交易中心规则,须对2111合约的持仓手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10月29日客户持有2111合约须调整为下列整数倍:铜、铝、锌、铅5手的整数倍;黄金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纸浆2手的整数倍;螺纹、线材、热卷30手的整数倍;不锈钢12手的整数倍;镍6手的整数倍;橡胶、沥青无需调整。进入交割月后(11月),各2111合约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上述相应的整数倍。
2、10月26日燃料油2111合约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
3、10月29日为燃料油2111合约机构客户持仓最后交易日。
4、11月10日2111合约(除燃料油外)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
5、11月15日为2111合约(除燃料油外)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10月19日原油2111合约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10月29日为原油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
2、10月19日低硫燃料油2111合约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10月29日为低硫燃料油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
3、11月3日20号胶2111合约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11月15日为20号胶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
4、11月10日国际铜2111合约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11月15日为国际铜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1、个人客户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10月29日2111合约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
2、11月12日为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11月25日为鸡蛋2111、乙二醇2111、苯乙烯2111合约、天然气2111、生猪2111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调整为下列整数倍:焦炭为10手的整数倍,豆二、焦煤及铁矿石为100手的整数倍。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
1、个人客户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10月29日2111合约的个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0手。
2、11月12日为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11月5日为动力煤21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调整为下列整数倍:棉花为8手的整数倍、棉纱为4手的整数倍、动力煤为200手的整数倍。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11月19日为股指2111合约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即交割日,当日收盘前未自行平仓的客户将自动转入现金交割。
2、国债2112合约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11月29日结算前须调整持仓为0手,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12月10日为最后交易日。
请持有上述各合约的客户及时调整持仓,如您未及时自行调整,公司将在各交易所规则规定持仓调整日对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持仓进行强平处理。
提示:机构客户不符合交易所交割要求所引发的风险或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服咨询电话:4006881117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