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行情波动剧烈,我公司决定自2011年9月23日结算时起,将三家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一般月份合约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基础上提高2个点,即:铝交易保证金调整至8%;黄金、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稀、聚氯乙稀、棕榈油、焦炭交易保证金调整至9%;铜、锌、螺纹、线材、燃料油、铅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0%;PTA、菜籽油、硬麦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2%;白糖、棉花、早籼稻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4%;橡胶、强麦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5%。按交易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