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交易所休市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为防范市场风险,公司自2011年9月28日结算时起对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天然橡胶,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铜、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铅、螺纹钢和燃料油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和焦炭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棉花,白糖,早籼稻,PTA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菜籽油,硬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原标准。
五、国庆节后,公司保证金比例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临近交割月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相应上浮比例。
中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