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春节休市时间为2月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恢复正常交易。为防春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2月5日结算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黄金、螺纹和线材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铜、锌、铅、燃料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橡胶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白银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0%。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4%;豆粕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焦炭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早籼稻、甲醇、白糖、PTA、菜籽油、菜籽、菜粕、玻璃、强麦、硬麦和普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各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5)临近交割月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在交易所收取标准上保持相应上浮比例。
2、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5%;黄金、螺纹和线材各合约涨跌停幅度为6%;铜、锌、铅、燃料油、橡胶合约涨跌停幅度为7%;白银合约交易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豆粕合约涨跌幅度为8%;焦炭合约涨跌停幅度为7%。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早籼稻、甲醇、白糖、PTA、菜籽油、菜籽、菜粕、玻璃、强麦、硬麦和普麦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4)沪深300各合约涨跌幅度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铜、锌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橡胶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铅、燃料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恢复为13%;螺纹钢、线材、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豆粕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焦炭合约保证金为11%。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合约涨跌停幅度为3%;铜、锌合约涨跌幅度为5%;橡胶合约涨跌幅度为5%;铅、燃料油合约涨跌幅度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豆粕合约涨跌停幅度为4%,焦炭合约涨跌幅度为4%。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