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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五一劳动节休市时间为429日至51日,52日恢复正常交易。为防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3424日结算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9%;铜、锌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3%,螺纹钢、线材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1%;铅和燃料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4%;天胶和黄金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5%,白银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6%
    2)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大豆二号、豆粕、玉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9%;豆油、棕榈油、乙烯、PVC、焦炭、焦煤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1%
    3)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棉花、玻璃、油菜籽、菜籽粕、甲醇合约交易保证比例调为10%;普通小麦、优质强筋小麦、菜籽油和早籼稻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1% PTA合约交易保证比例调为13%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各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幅度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铜、锌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天胶和黄金涨跌停板调整为6%;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
    2)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涨跌停板调整为5%
    3)郑州商品交易所:涨跌停板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35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进行如下调整:
    1
    、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为11%,线材调为9%,其它各合约恢复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2、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合约调为5%,线材合约调为6%
    2)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涨跌停板恢复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3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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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