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节休市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4月8日恢复正常交易。为防清明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4年4月3日结算起对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4年4月3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焦煤和铁矿石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2、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4年4月3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至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4年4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
1、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焦煤和铁矿石最低交易保证金为7%。。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2、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