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休市时间为9月3日至9月6日,9月7日恢复正常交易。为防范纪念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 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锡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锌、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镍、沥青、白银和天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铜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线材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7%;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8%。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玉米、棕榈油和聚乙烯公司保证金调整为10%;铁矿石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鸡蛋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豆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胶合板和纤维板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40%;其它合约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菜籽油、棉花、郑麦、玻璃、动力煤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菜籽粕、甲醇、PTA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早籼稻、晚籼稻、锰硅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普麦、油菜籽、粳稻、硅铁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2015年9月1日结算时起)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和锡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锌、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线材、镍、沥青和燃料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铜、白银和天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玉米、棕榈油、聚乙烯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其它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5年9月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上海和郑州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连交易所自在豆粕、玉米、棕榈油和聚乙烯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个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 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恢复至节前水平。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调整为9%,其它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节前水平。
(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二、 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恢复至节前水平。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涨跌停板调整为5%;其它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节前水平。
(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