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5年9月2日,中金所公布了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
运行。根据上述措施要求,我公司从2015年9月7日起,对参与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客户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
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
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15年9月7日结算时起,中金所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
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
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我公司在中金所基础上上浮,具体标准可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平台等参看公司每
日保证金收取标准公告。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在目前执行标准上向上浮动万分
之二十一点八五点。
四是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对于长期未交易
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
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我公司报送中金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