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1月份即将来临,根据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交易规则,须对1601合约的持仓手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客户持有1601合约进入交割月应调整为下列整数倍:铜、铝、锌、铅5手的整数倍;黄金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2手的整数倍;螺纹、线材、热卷30手的整数倍;镍6手的整数倍;橡胶、沥青无需调整。进入交割月后(1月),各1601合约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上述相应的整倍数。
2、1601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1月12日为最后交易日(燃料油1512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12月28日为最后交易日)。
3、1601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1月15日为最后交易日(燃料油1512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12月31日为最后交易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1月15日为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焦炭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及铁矿石为100手的整数倍。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1月15日为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1月8日为动力煤1601合约最后交易日,1月21号为早籼稻的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棉花为8手的整倍数,动力煤为100手的整数倍,硅铁及锰硅为7手的整数倍,粳稻为50手的整倍数。
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按照各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时调整持仓,如您未及时自行调整,公司将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的下午两点钟开始,对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持仓进行减仓处理。
客服咨询电话:4006881117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