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春节休市时间为2月6日至2月14日,2月15日恢复正常交易。为有效防范春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决定:
一、自2016年2月3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热轧卷板、锡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螺纹钢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锌、黄金、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橡胶、沥青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铜、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线材、燃油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豆一、豆粕、豆油、玉米、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聚丙烯、玉米淀粉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铁矿石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豆二、纤维板、胶合板交易保证金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油菜籽、粳稻、硅铁交易保证金不变;其他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二、自2016年2月4日结算时起,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涨跌幅度调整为6%;锡、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线材、燃料油的涨跌幅度调整为7%;锌、铜、镍、白银、橡胶、沥青的涨跌幅度调整为8%。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鸡蛋、胶合板、纤维板涨跌停板幅度不变;其它品种为6%。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上海和郑州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连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公司客户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