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近期市场整体波幅较大,为防范市场风险,本公司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涨跌停幅度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铜、天然橡胶、白银、沥青、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黄金、锡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铅、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1. 新动力煤、棉花一号、PTA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菜籽油、强麦、菜籽粕、白糖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玻璃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甲醇、早籼稻、晚籼稻、锰硅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2. PTA涨跌停幅度调整至5%,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豆油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玉米淀粉、豆粕、黄大豆、玉米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鸡蛋、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焦煤、焦炭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二.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