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9月14日结算时起TA1610、MA1610、FG1610、ZC1610、SF1610、SM1610合约临近交割月,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届时,我公司保证金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上浮,具体标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平台查询公司每日保证金收取标准的公告。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微信平台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请以交易所通知为准,公司不再单独出具变更提示。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