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10月13日结算时起PM1711、CF1711、SR1711、OI1711、RM1711、RI1711、JR1711、LR1711、TA1711、MA1711、FG1711、ZC1711、SF1711、SM1711合约临近交割月,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届时,我公司保证金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上浮,具体标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平台查询公司每日保证金收取标准的公告。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微信平台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请以交易所通知为准,公司不再单独出具变更提示。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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