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14〕5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9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