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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已于2015年7月15日招标发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及相关规定,该国债符合T1509、T1512以及T1603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条件,转换因子分别为1.0431 、1.0422、1.0412。该国债从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开始,纳入T1509、T1512以及T1603合约的可交割国债范围,可用于交割意向申报。相关信息可在会员服务系统和交易所网站查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