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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25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帮助投资者了解证券期货法规知识,提升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决定启动以“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

      证券期货市场发展二十多年来,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产品种类日趋丰富。随着市场发展的深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暴露,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新现象、新问题,使投资者难以辨别交易方式的合规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有关违法主体故意欺诈的情况下,投资者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我会部署开展此次专项宣传活动,目的是有针对性地普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知识,明晰相关法规底线要求,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认清违法违规主体所惯用的骗术和伎俩,澄清投资者在认识上可能存在的误区,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以案例为载体进行分析解读的形式,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以“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防范违规经营”为宣传主题,持续分步开展宣传。聚焦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等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失的多发领域,选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性的处罚案例,将复杂、专业的案情转化为可读性强、通俗易懂的故事,生动形象地阐明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投资者从中可以知道哪些事情不能碰,不能做,哪些事情是套路,是陷阱,从而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活动第一阶段的宣传主题是“远离内幕交易”。相关案例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从事内幕交易,二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同学、朋友等关系的人员从事内幕交易,三是相关人员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处窃取、骗取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泄漏内幕信息。通过这些案例告诉广大投资者,内幕交易是我国法律严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任何方式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都可能触碰红线,不管是否有违法所得都要追究责任,包含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和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切勿轻听轻信,否则落入法网或遭受损失悔之晚矣。同时也警示以上市公司高管、市场从业人员为代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严守保密红线,管好身边人,莫为蝇头小利葬送职业前程和家庭幸福,不做资本市场的“老鼠”和“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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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