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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节期间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4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劳动节休市时间为51日至54日,55日恢复正常交易。为防劳动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4429日结算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保证金调为8%;锌、铅调为9%;天胶调为10%;铜、黄金调为11%;白银调为12%;其它合约保证金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保证金调为9%;其它合约保证金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菜籽油、动力煤合 约保证金调为8%;油菜籽、菜籽粕调整为9%;其它合约保证金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429日结算时起):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铜、黄金、天胶调整为6%;白银调整为7%;其它合约涨跌停板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涨跌停板调为5%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 规定执行。

    20145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
    一、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煤、铁矿石恢复至7%;焦炭恢复至8%
    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标准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 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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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