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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期所金属镍、锡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镍、锡期货合约。现将合约上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镍、锡期货合约介绍

    镍合约代码:NI;交易单位:10/手;最小变动价位:1/吨;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5日;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的第5个交易日。
    锡合约代码:SN;交易单位:10/手;最小变动价位:1/吨;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5日;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的第5个交易日。

    二、 挂牌上市时间

    镍、锡期货合约自2015327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三、 挂牌合约月份及挂牌基准价

    镍、锡期货品种挂盘合约月份为20157月份至20163月份,即NI1507NI1508NI1509NI1510NI1511NI1512NI1601NI1602NI16039个合约月份; SN1507SN1508SN1509SN1510SN1511SN1512SN 1601SN 1602SN 16039个合约月份。镍、锡期货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四、 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镍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7%,公司保证金收取比例为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5%;锡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公司保证金收取比例为8%;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4%。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镍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10%,锡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8%)。

    特此通告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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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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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